2014年三亚市赴南京公开招聘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做好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配备工作,三亚市将在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设点,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4年三亚市赴南京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情况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岗位职数分配 |
报考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要求 |
专业 |
资质要求 |
户籍 | |||||
1 |
特殊教育听障类 |
3 |
语文2名 数学1名 |
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特殊教育听障类专业 |
任意学科教师资格证 |
全国 |
具体任教学科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
2 |
特殊教育智障类 |
5 |
语文2名 数学3名 |
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特殊教育智障类专业 |
任意学科教师资格证 |
全国 |
具体任教学科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我市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录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符合《2014年三亚市赴南京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情况表》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6.行政、事业编制在编人员和在职特岗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定向委培生需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7.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③2014年5月31日之前已被正式录用为海南省农村特岗教师或海南省其他市县编制内教师,未办理报到上岗手续也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三亚日报》、三亚人民政府网、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南京其他高校就业指导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6月18日9:00-12:00,14:00-17:00;
地点: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博雅楼。
2.报名提供材料
(1)应聘者填写《2014年三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照片2张、行政,事业编制在编人员需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意见;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只有现场报名一种方式,需由报考者本人备齐所有报名材料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办法
组织有关专家对报考者材料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减少该学科岗位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笔试。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各省、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参加考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
(四)领取准考证
6月19日8:00-12:00,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报名现场发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综合成绩。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
(5)笔试成绩发布和面试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通知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公布。
2.面试
(1)人员确定
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则按实有笔试合格考生确定。
(2)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考官打分的平均分(即:考生的面试得分=其余考官的打分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5)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考试报名地点和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成绩排名
以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须进行加试决定最终排名。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试成绩排名在拟招录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则视为放弃录用和递补资格。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和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录用,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认真落实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宜
1.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2.本公告由三亚市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