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曙区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事业编制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小学语文6名,小学数学1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户籍不限;
2.事业在编在岗教师,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相同;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年龄要求:女性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教龄满5年及以上的(截至2014年7月31日),具备以下条件(1)、(2)之一:
(1)近5年来曾获得县(区)级教坛新秀三等奖及以上或县(区)级教学业务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之一的;
(2)近5年来获得地市级教研、教科等部门颁发的教学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证书的;
7.教龄不满5年的(截至2014年7月31日),曾获得县(区)级教坛新秀三等奖及以上或县(区)级教学业务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在高校期间曾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6月17日(9:00—11:30,14:30—17:00)。
2. 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宁波市大梁街47号)。
3. 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教育局公开选调报名表》1份(附件2)。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该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登记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做准考证备用);
4. 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选调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海曙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5. 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二)考试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1. 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选调者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选调岗位所需的课堂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由海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选调人员空缺的,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有关选调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教育网。
咨询电话:87195724 监督电话:87195727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二O一四年六月六日
附件2:2014年海曙区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小学教师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