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2014年教师招考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越城区教育局2014年新教师招聘实施办法》、《越城区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考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体检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体检入围考生请于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208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并缴纳体检费用(约400元,由考生自负,多还少补),如委托他人代领,需加带代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85148703;联系人:沈老师。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入围考生需在6月9日上午6:10前至树人小学东校区(中兴南路756)体育馆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请随带体检通知书、笔、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二寸正照1张。
2.越城区2014年新教师招考体检项目、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实行属地医院回避原则,采用封闭式集中管理的办法进行。考生在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后,需将通讯器械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管理,直至体检结果公布后方可离开。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做X光检查。若其他体检项目均合格,先按成绩高低参加2014年越城区教师招考自主择岗(暂不上岗),待X光检查合格后再进行录用。
5.体检不合格者,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向组织方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与否以授权医院就体检当次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准,对考生之前或之后自行检查获得的相关结论不予认可。
6.本次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体检结论由受委托医院对照体检标准给出,直接交由组织方保管。
附:1.越城区2014年教师招考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规则
3.体检须知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30日
附件1:
越城区2014年教师招考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小学语文:郦嘉倩、李航、沈佳琦、曹阮依、王佳佳、金旖旎、冯莉倩、朱苗苗、何佳丽、郦娟丽、赵倩、周邵宁娜、王嘉毅、杨燕、金春芝、费岚、俞诗佳、洪泠泠、阮菁娣、杨芳、吴鵾鹏、范佳丽
小学数学:李梦、王芙婷、倪中芬、秦晓寒、吴莹莹、张菊萍、王淇樑、徐婷婷、杨倩欢、高黎英、吴雯、潘佳、陈泉茂、王敏敏、孟芳芳、冯佳敏、方燕飞
小学英语:李倩、钱秀敏、娄杜燕、施越雯、王楠萍、周慧珺
小学科学:叶珠飞、邵春红、胡罗伟、胡梦瑶、杨洋、姚琦、何林彬、范海红、吴玉凤
小学音乐:李婷、周珊伊、杨卉、丁梦诗、钱雨欣
小学体育:金梦佳、顾姣燕、陆银娟、许涛、陈秋红、丁文韬、蒋峰
小学美术:傅怡萍、金扬、张唯微、李舒阳、陈佳莉
小学计算机:朱熠丹、范海连、冯洋波
初中语文:任栋才、沈妙娟、周吉燕
初中数学:陈栋
初中英语:沈莹
初中科学:陶建青
初中社会:王婷、施苏虹、朱晓燕
初中体育:王晨
初中音乐:袁叶
学前教育(师范):虞恬、李彬、徐梦之、汤宗楠、王彩琴
学前教育(乡镇):许秋萍、吴龙娟、朱 丹、陈小燕、王娟娟、董春芳、陈丽娜、金小秋、冯 萍、贺彩玉
附件2:
考生体检规则
1、考生须在指定时间至集中地点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出发前所有通讯工具应自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代管,体检期间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体检结果公布后方可领取。考生如确有要事须与家长联系,由工作人员代为联系转达。
2、考生在体检、集中等候结果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离开指定的体检、等候区域。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由工作人员负责处理。
3、考生应如实填报既往病史。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有序等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医院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体检工作秩序。
4、体检不合格者,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与否以授权医院就体检当次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准,对考生之前或之后自行检查获得的相关结论不予认可。
5、本次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区纪委全程监督。体检结论由受委托医院对照体检标准给出,直接交由组织方保管。
6、考生如有违反上述体检规则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3:
体 检 须 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