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乐清市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4〕25号)精神,经乐清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现将乐清市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请于5月30日—6月6日公示一周内,向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举报,联系电话:62523943。
体检通知
一、体检对象:此次体检的对象为通过2014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二、体检时间:
1.幼儿园学科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中序号为1-70的对象,小学数学与初中数学学科的对象体检时间为6月11日下午14∶00
2.幼儿园学科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中序号为71-202的对象体检时间为6月12日下午14∶00
3.其他对象体检时间为6月13日下午14∶00
三、体检地点:乐清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四楼)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笔,单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照片一致);
2.体检前一天晚上应早睡、忌酒;
3.近视者自带眼镜;
4.有些体检项目医生认为孕妇不宜检查,请申请人将妊娠证明(B超单)附在体检表后面;
5.体检费:初中、小学150元;幼儿园200元(幼儿园未婚者有相关项目不宜检查,缴费时提出申请);
6.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时间(过期不候)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4楼)会议室门口集中排队,领取体检表并填写相关资料,缴费后按要求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