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
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精神,现将江阴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澄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职责权限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在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1年11月下旬面向社会开展政策咨询活动。无锡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68789000。江阴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86861255。
(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2011年12月3日-12月7日,在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高招办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地点:江阴市文化中路269号,联系电话:86862420、86862412)。请考试报名人员携带好身份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费32元/门,考试所需教材在报名处购买。具体报名考试事宜见江阴教育网高招办通知。2012年2月25日(周六),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4月初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2011年12月4日-12月7日,在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请携带好身份证及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地址: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联系电话:86883367)。2012年1月中旬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3月下旬公布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4月初发放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幼教、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
(四)网上报名。2012年3月22日-4月1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五)材料初审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2012年3月28日-4月1日,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工作。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2年4月中旬全市举行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统一考试(闭卷考试)。5月上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试讲或说课)。
(七)现场确认申请材料。2012年5月中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正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八)体格检查。2012年4月上旬,无锡市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无锡市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江阴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资格认定。2012年5月中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十)发放证书。2012年6月30日前,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各地通知为准,请教师资格申请人及时关注江阴教育网及无锡教育网的公告、通知。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无锡教育”网(http://www.wxjy.com.cn/)及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上的公告。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六、违规处理
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江阴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