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高中体育教师:2人
二、招聘对象
1、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普通高中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下午16:3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政工科306室;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报名资格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60%)。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3、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40%)。测试形式为编写教案、说课。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4、体检。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第一轮体检。若第一轮体检有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组织第二轮体检,依次类推。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考察。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象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net.cn)和象山人才网(www.nbxs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7、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8、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如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3、新录用人员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65725951(纪委执法监察室)。
5、咨询电话:0574-65722642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