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新教师(义务教育段、职业高中新教师招聘另行公告),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30名,其中:
1.普通高中新教师18名;
2.新疆内地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新教师12名。
具体招聘指标、岗位及条件、对象详见《北仑区公开招聘2012年普通高中新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条件》(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原则;
2.实行“设定岗位、统一标准、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12月8~1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地点:北仑区教育局人事科(宁波市北仑区新矸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404室)。
另外,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设摊报名,具体安排分别见三所大学的网站或海报。
网上报名,发送邮件到xy@bledu.net.cn,相关资格材料在笔试当天相关考点开考前提交审核,资格未通过的笔试成绩无效。
报考普通高中新教师考生允许兼报内高班新教师岗位。
3.办法:
(1)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同时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填写报名表(附件二),贴好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12月19日前在北仑教科网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笔试初定于12月22日,周四)
(3)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减或取消录用指标。
(二)笔试。数学、物理、化学等理科笔试内容为解题;英语、语文、历史、政治等文科笔试内容为学科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为方便考生,笔试地点分三个考点,分别设在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北仑区,由考生自行选择,届时同时开考。
(三)面试。按先普通高中新教师再内高班的顺序,并按照各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录用岗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形式分上课和结构化面试二种。
1.上课,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计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可以递补,但上课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递补。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党、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五)录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北仑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
2.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系统外手续。
联系电话:0574--86784439、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贺老师
监督电话:北仑区人社局:0574-86780591,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电话:0574-86781910
附件一:《北仑区公开招聘2012年普通高中新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条件》
附件二:《2012学年北仑区普通高中新教师招聘报名表》
北仑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