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学校面向全国招聘下列人员共12名。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岗位序号 |
专业岗位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年龄 |
备注 |
1-3 |
芭蕾舞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中级及以上 |
≦40 |
有4年及以上学校芭蕾舞专业教学工作经验;获国家级、国际级大赛奖优先,国家二级演员及以上优先。 |
4-5 |
中国舞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 |
有1年及以上学校中国舞专业教学工作经验。 |
6-8 |
钢琴教师 |
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35 |
有3年及以上学校舞蹈钢琴伴奏、钢琴演奏教学专业教学工作经验。 |
9 |
声乐教师 |
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35 |
有3年及以上学校声乐专业教学工作经验。 |
10 |
历史教师 |
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35 |
有1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验。 |
11-12 |
英语教师 |
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35 |
有1年及以上学校专业教学工作经验。有艺术院校英语教学经验、舞蹈专业英语翻译经验者、或者艺术特长者优先。 |
(一)报名、投送资料
应聘人员可将个人资料(简历)及证书材料(复印件)邮寄我校或者email到邮箱810525@21cn.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072号(邮编:510520)办公室(注:不退还报名资料)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因报名人数众多,经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基本符合我校工作要求的人选方通知前来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或技能实操)
2、考试内容:
专业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学常规、教学技能等)和综合素质测试
3、考试办法:
(1)经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所有应聘岗位必须至少达到1:3的报名人数,若达不到规定的报名人数则不开考,自动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2)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讲(实操)成绩×30%(若没实操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考试的最终成绩。
4、考试时间:2011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考试后被我校选定的人选须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数按1:1确定。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测评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的名单经上级审批后,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七天。
(六)聘用
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后,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学校将根据上级的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调动及聘用手续。手续完成后即成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
(七)其它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7219287
邱老师(13556131095)、周老师(15915820798)、龙老师(13528503853)
广州大学附属艺术学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