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各所属单位的人员需要,现发布2011年毕业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能参加2011年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名额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教委所属的共131家全额拔款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共计500余个,招聘岗位为学科教师以及教育教学辅助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2、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学历:
(1)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北京幼儿园师范学校毕业生(大专在读优先)
(3)其它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
3、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音、体、美等艺术专业毕业生除外),并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40周岁以下(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并且招聘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具体条件
见招聘岗位明确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至6月10日上午8点-下午15点(节假日正常休息),报考者与招聘单位联系,持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1、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应如实反映毕业生的真实情况,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并轨、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能参加2011年派遣的往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推荐表的,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复印件;
2、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由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应如实反映毕业生就学期间的真实学习成绩;
3、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除外);
5、近期体检表(参加当年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师资格体检表,其他人员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6、身份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1年6月17日上午9:00至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北京市教育人才中心(地址见附件1)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须同时持本人及报考者身份证。
(二)基本能力测试
1、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教育理念,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科研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等。
2、考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测试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
(http://www.bjchyedu.cn)查询考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每个招聘岗位最多3人进入考核面试阶段。
(三)考核面试
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组织完成考核面试工作,确定聘用人员。
(四)公示
根据招聘单位的考核面试情况,教委统一进行招聘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地点在朝阳区教委网站。
(五)办理接收手续
公示无异议,根据教委统一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事项说明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提供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退回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四)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