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泉市教师选调公告
根据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调配工作,切实推进我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调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龙泉市教师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
城区学校(含大沙校区、河村校区、凤鸣校区、宏山校区、塔石校区、兰巨校区)。
二、选调学科
具体学科职数另行公布。
三、选调对象
正式在职农村学校公办教师或特殊岗位城区公办教师。
四、报考条件
1.必须在乡镇农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原应屇毕业生留城试教一年计入乡镇任教年限),年度考核称职,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等必须对应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若任教本学科十年以上其对应学历可适当放宽);
3.报考学科要求所学学科或现任教学科必须与所报学科相符。小学教师报考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对应学科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对应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其它特殊岗位(如:培智教育要求: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心育C级证资质(必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等)条件另行通知。
五、选调办法
笔试占40分,附加分10分,面试占50分,三项合计100分。
根据笔试分、附加分二项合计的成绩从高到低选取进城职数的1:2进入面试(取至最后名时若分数相同则同进入面试)。
根据三项合计总分择优选调。若总成绩相同,比较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分配按成绩(同一学科)从高到低先城区后校区原则进行。
1.笔试内容:教师专业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法规),满分100分。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满分100分。
3.附加分
(1)小学质量抽查加分:根据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各校考试本学科(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平均分排名,农村小学前第一、二名加3分,第三、第四名加2分,第五至六名加1分(加分指本校对应学科给予加分,其它学科不予加分)。
初中质量抽查加分(民中、安中):以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学科为单位两校比较,根据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本学科平均分排名在前的加1分。
说明:小学、初中非抽测学科音乐、体育、美术、幼儿、计算机等不予质量抽查加分。“交叉”(指小学报初中或初中报小学)报名的不予质量抽查加分。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导师、师德标兵(楷模)、农村突出贡献奖、春蚕等省级加5 分、丽水市级加2分、龙泉市级加1分。
(3)龙泉市农村学科带头人加2分(若考进城则取消农村学科带头人资格)。
(4)省教坛新秀加6分,丽水市教坛新秀加4分,龙泉教坛新秀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龙泉教坛新秀不分等级的加1分,德育教坛新秀给予对应等级减半加分。教坛新秀获奖必须与申报选调学科专业对口,否则不予加分。
(5)教学基本功(指优质课、课堂教学展示、教坛新苗、自制多媒体教育软件、演讲等)比赛:省级加5分;丽水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丽水市不分等级的加2分),三等奖加1分;龙泉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加0.5分(龙泉市不分等级的加1分)。教学基本功必须与申报选调学科专业对口,否则(除心理健康、班会课、演讲、自制多媒体外)不予加分。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班会课教学比赛、演讲、自制多媒体比赛等给予对应等级减半加分。申报计算机学科,获得自制多媒体教育软件奖按上规则加分(不减半)。以上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国级、省级、地级必须有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比赛文件逐级推荐),否则不予加分。
(6)课题获奖(立项或结题不加分)加分标准:龙泉市级第一责任人: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地级第一责任人: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省级第一责任人: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7)教龄(以周年计算)每年加0.1分,加满3分止。
上述(2)(4)(5)(6)项,每项限加一个内容,以最高分计。附加分加满10分止。
(8)培智教育附加分除以上内容外另加:班主任每年加0.2分,加满4分止;具有B级证的或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加2分。
六、选调规定
1.丽水市学科带头人、龙泉市学科带头人优先直接选调。
2.因为全市已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所以选调进城人员是否能够受聘,取决于调入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情况。如相应职称有空缺岗位数则可聘入,否则,实行高职低聘。
七、推荐办法
根据教师需求,要求调动人员向各乡镇中心学校或初中校长申请,各校根据选调报考条件确定推荐名单,于*月*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个人不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时间
笔试、面试、材料上报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
在公开选调过程中,考生若有违规舞弊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取消三年选调考试资格或行政处分处理。评委或资料审核人等有违规舞弊行为,也将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2)有悖师德师风行为者;
(3)有严重违犯组织纪律者;
(4)有贿赂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者。
未尽事宜由教育局人事科解释。
龙泉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