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及具体要求
1、2011年11月25日前,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发布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向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咨询电话、报名、考试、认定流程等工作安排。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名、考试
具体工作由市自考办负责。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12月3日―5日,市图书馆二楼(新浦区苍梧路56号)。
(2)报名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蓝色背景)。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2年2月19日-21日,市图书馆二楼。
(4)考试时间、地点:2012年2月25日,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执行。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报名、考试
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政治处及各县、新浦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12月3日―5日, 拟参加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在市图书馆三楼报名。拟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四县人员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市区人员以新浦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报名提交材料:
在职教师需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前后学历证书原件、工作证明(样式附后);社会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前后学历证书原件;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本科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学院(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含学业成绩单)。
(3)测试时间、地点:2012年3月10日-11日,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新浦区海连东路24号)
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3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2012年3月17日前,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告公示栏公布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评价表在确认现场领取。
(4)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执行。
4、普通话测试
具体工作由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连云港市考点负责。
5、体检
具体工作由市、县、新浦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协调相关医院负责落实。
(1)体检时间:2012年3月19日-29日 上午9:30前
(2)体检地点: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老门诊楼三楼);赣榆县中医院;东海县人民医院;灌云县中医院;灌南县人民医院。
(3)体检要求:申请2012年教师资格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普通话测试成绩合格者,携带身份证原件、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空腹参加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依据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转交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6、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2年3月22日-4月1日
(2)网报地址:http://www.jste.org.cn或http://www.jste.net.cn 或http://www.jszg.edu.cn/
(3)网报要求:
①申请2012年教师资格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普通话测试、体检合格者,可以进行网上报名。
②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③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④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查询。
⑤在“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教师资格栏目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7.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要求:申请者凭网络报名号到市、县、新浦区教育局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通过网络报名者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2日—14日。
(3)现场确认地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市图书馆三楼进行确认;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四县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市区人员、2012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以新浦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①网络报名号
②独立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符合申请类别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专业毕业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⑧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评价表
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⑩粘贴相片页
注: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复印,按提交材料依次排序
8.2012年5月2日-7日,四县、新浦区教育局上传2012年拟认定教师资格数据,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查数据。
9.2012年6月1日前,全市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四县、新浦区教育局提交《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邮箱。
10.2012年6月20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