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安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属学校、民办学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人员: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教办人[2014]12号)及《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4]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4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6日-6月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9日-6月13日。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含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12日-5月23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26日-5月30日。
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方式见“附件”
二、现场确认地点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随带申请材料,到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3-6381271)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
三、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职教师申请表封面需加盖任教学校公章,社会人员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申报人员应在网上正确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已经填好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使用八开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 “申请任教学科”栏,一般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直接从
“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鉴定盖章,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
7.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由福建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相应层次的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学历的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8.提交有关体检表(体检结果原件);申请人首先打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请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然后由本人在现场确认前持表格到福安市中医医院参加体检。
9. 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张。另申请人自己粘贴申请表还需要二寸2张,粘贴体检表要一寸1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按材料清单中所列顺序整理,并将第2~8项材料装订成册后,装入档案袋。(厚纸皮档案袋打印店或文具店里均有出售)档案袋封面需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时应按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原件经验证后即退回。
四、网上申报流程
1.申请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福建省还未纳入全国统考范围,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
4.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5.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依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 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方式
福安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