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太湖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4〕8号),为做好我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报高中及中职类教师资格请登录安庆教育信息网查询。
2.认定对象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湖县的中国公民;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4月10日至4月20日,非国考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国考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便找回再次登录所需密码;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8、29、30日;
3、现场确认地点:太湖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三楼);
4、测试时间:5月24日上午8:00开始,初中、小学、幼儿园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课题于5月18日在太湖教育网上公布,请注意查看;
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测试时间请登录安庆教育信息网查看;
5、测试地点:新城小学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网上填写完整后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正反两面复印);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主页和本人页);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表内第8项无工作单位者须由公安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下载表格见www.jszg.edu.cn);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与申请类别相关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
6、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8、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用的照片同底);
9、《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在二级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用A4纸装订成册。
四、联系电话:0556-4168957
太湖县教育局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