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东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持《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于4月18日至4月19日到肥东县人民医院体检(空腹),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照片务必加盖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
二、现场确认及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且能够出具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的申请人员于4月21日至4月25日到县教体局人事科(213室)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551-67730002
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网上填写完整后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正反两面复印);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主页和本人页);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表内第8项无工作单位者须由公安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与申请类别相关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
6、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员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指应届毕业生)、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非国考人员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含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报心理教育和通用技术等学科人员)须提供近两年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关的专业课教材;
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8、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用的照片同底);
9、《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用A4纸装订成册。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