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阜南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国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14年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阜南县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申报高中教师资格及其他教师资格者请登陆阜阳教育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具体申报条件,请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信息。
二、认定条件
1.申报者应具有我县户籍,且申报当年未达到退休年龄。如具有外县户籍但系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可持单位证明在我县申报。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由毕业学校委托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办理。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当具备《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请查询省教育厅网站公告栏)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站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3月24日—3月30日。申请人请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2.集中体检:4月2日—4月4日,阜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县教育局向北100米路东)。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不饮水,并于前3日不饮酒。体检表格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体检费用自付,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3.现场确认:4月14日-17日。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窗口进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申请人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切勿使用生活照、写真照、大头贴等不规范照片。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4月14日-17日,每天上午8:30-11:00和下午3:00-17:30。
(2).确认地点:
阜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县教育局窗口。
(3).确认所需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的、不按要求打印的不予受理)。
②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在我县中小学任教证明。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⑧指定医院出具的合格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⑨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5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两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注:档案袋请自备,档案袋封面可从本网页附件中下载。
3.审查认定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
4.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6月底前后登录阜南县教育局网站,查看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特别提示:
请申请人随时关注阜南县教育局网站,我们会及时将工作进展予以公告。
咨询电话
阜南县教育局:0558-6724880
阜南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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