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教育局2014年初级中小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适用于国考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区2014年国考人员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颍泉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颍泉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具体申报条件,请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信息。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在颍泉区的中国公民,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由毕业学校委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当具备《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3月18日—3月23日,颍泉教育信息网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2.网报时间:3月24日—3月30日,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3.集中体检:3月25日—3月31日,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在3月25日至31日期间到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阜阳市国贸北侧,乘9路、23路、4路、5路公交车均可到达)参加体检,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不饮水,并于前3日不饮酒。体检表格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体检费用自付,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2014年 4月8日-11日,每天上午8:30-11:00和下午3:00-17:30,我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4月11日17:30关停。
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确认地点
颍泉区教育局人事科(阜阳市人民东路58号,沃尔玛对面,三区教育局五楼)。市区公交2路、4路、7路、14路、18路、21路、23路、29路均可到达。
(3).确认所需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②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在我区中小学任教证明。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⑧指定医院出具的合格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⑨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5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两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五.审查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网上公告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六.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颍泉区教育信息网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doc
颍泉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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