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安县教育局
2013年城区及乡镇控制区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城区及乡镇控制区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县人才和人事工作领导组同意,2013年城区及乡镇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式(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分城区(江安中学、江安职校、汉安中学、西城小学、南城小学、东城小学、西江小学、县幼儿园<橙乡幼儿园>)和乡镇控制区(江安镇南屏学校<南屏幼儿园>、桐梓镇路桥希望小学、阳春镇白沙小学、阳春镇幼儿园)进行选调。
(三)中、小学文化科教师采取笔试成绩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四)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采用技能测试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五)幼儿学科教师采用笔试成绩(占60%)加技能测试(占40%)再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
选聘学校 |
学科及名额 |
选调 范围 |
备注 |
江安中学(2名) |
高中:语文1名,音乐1名 |
县内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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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职校(4名) |
语文2名,数学2名 |
县内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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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安中学(8名) |
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
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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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屏学校<含南屏幼儿园>(3名) |
初中:英语1名,语文1名 ;幼儿园:幼儿1名 |
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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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小学(6名) |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
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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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小学(2名) |
语文2名 |
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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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小学(3名) |
语文2名,数学1名 |
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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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小学(3名) |
语文2名(含大桥口村小1名),数学1名 |
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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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小学(2名) |
音乐1名,英语1 名 |
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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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小学(2名) |
体育1名,语文1名 |
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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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幼儿园<含橙乡幼儿园>(4名) |
县幼儿园幼儿2名,橙乡幼儿园幼儿2名 |
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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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镇幼儿园(1名) |
幼儿1名 |
县内 |
各学科计划选调名额与报名参选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部分紧缺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经公选领导组同意可放宽到1:2。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调减选调名额。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江安中学普通高中教师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外在编在岗教师,其中:县内为在编在岗中学教师,县外为在编在岗普通高中教师;
2.江安职校文化课教师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外在编在岗教师,其中:县内为在编在岗中学教师,县外为在编在岗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教师;
3.初中教师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初中教师(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现任初中教师);
4.小学教师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小学教师(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现任小学教师);
5.幼儿园教师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九年一贯制、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
2012-2013学年度兼任不同层次课程的教师,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以2012-2013学年度担任的主要课程作为划分的依据,幼儿园教师以2012年教育局确定的幼儿教师为依据。
经同意借用(含上挂)到教育局机关、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含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教育督导组、非教育系统人员,可按借用(含上挂)前任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参与选调,经同意借用到江安职校、江南职校人员,可按中学在编在岗教师参与选调。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教学(工作)业绩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及义务教育阶段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2012-2013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义务教育阶段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职以外的其余教师,2012-2013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且2012-2013学年度教学质量监测所任学科成绩达到同类学校(即初中分为单设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初中,农村小学分为中心校校本部、基点校校本部和村小)平均分以上,同时兼任多个学科教学的,至少有一个任教学科成绩达到同类学校平均分以上。其中初中九年级所任学科成绩平均分计算要考虑参考率(即所任学科平均得分=所任学科平均分×班级参考率/县平均参考率)。
前述范围经批准借用(含上挂)人员、县外报考人员及经批准产假人员(需提供相应住院、生产等证明材料)本条件不作硬性要求。
2.年度考核结论近3学年(2010-2011学年度以来,下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2-2013学年度考核结论以学校推荐上报、县教育局初审认定结论为准,下同)。
3.年龄报考中、小学的教师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分别为1972年7月31日、 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中,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楷模)、优秀校(园)长、教学质量评价考核获奖者、乡村优秀教师、学科讲课赛等级奖获得者,曾受组织选派赴藏区、地震灾区支教人员,年龄可放宽5周岁。
4.任职年限
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江安中学、江安职校的,任教年限3学年及以上;其余报考人员需在江安县内任教3学年及以上,其中,2008年以来江安县面向社会招聘的农村学校(村小)教师,还必须达到当年招聘《公告》规定的控制调动年限以上。
曾受组织选派赴藏区、地震灾区支教人员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5.学历及专业报考江安中学和江安职校文化课教师的,县内现任高中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专业对口,下同);报考初中的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需专业对口。
6.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其他条件(1)报考人员必须是获得过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以上(2012-2013学年度考核结论以学校推荐上报、县教育局初审认定结论为准),或获得过公告“获奖或荣誉称号加分”一栏中所列举的荣誉称号或奖励(不限年限)。
(2)2010-2011学年度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县教育局的书面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