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82年,是一所国家级重点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是目前省属规模最大的中职学校之一。学校占地面积82亩,位于海珠区新港东144号。学校教学与实验实训设备先进,生活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教学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诚聘实训指导教师1名。
二、原则
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名实训指导教师,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
四、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2、必须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工作经历5年以上。
3、具有广州市户口,或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1年11月5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1年11月21日起至2011年11月23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学位、学校就业推荐表、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luozhmei@126.com;或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144号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邮编510308”,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并在2011年11月 28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四)资格复审
考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1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能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进入面试(试讲)。
3.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由学校领导、学校人事部门和教务教学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1)面试定于2011年12月16日上午9:00开始。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和现场操作考核。参加面试人员于当天上午8: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含提问)×60%+实操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之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
(七)组织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网址http://www.gdlis.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239812(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9238813,020-89237341(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纪检监督室)。
八、本公告由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