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桐政办〔2013〕13号)精神,结合桐庐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教教师6名,其中园林教师2名、机械教师2名、物流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浙江省户籍、浙江生源或在浙高校就读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浙江省户籍社会人员。
3.户籍以2013年12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为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6日后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以所报考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2013年12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桐庐县教育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府综合楼一楼)组织人事科105室,随带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
电子邮件报名:考生于12月6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发送至tlezwzh@163.com,完成电子邮件报名后请即时与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联系电话0571-64218512。报考机械和园林专业教师岗位考生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2月13日携带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科105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考物流专业教师岗位考生于12月21日携带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科105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料不全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报考。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复审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开考计划于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并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发布。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折合成综合成绩,面试、笔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其中物流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机械和园林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包括技能测试和试讲。
技能测试:机械和园林专业教师两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于12月14日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具有笔试和面试资格。其中机械专业考生技能测试需有普车操作实践经验。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以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于开考前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公告。
笔试:物流专业教师岗位符合条件报名考生直接进入笔试,机械和园林专业教师两个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考试科目为一门。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桐庐县实验初级中学(桐庐县城南街道白云源路588号)。
试讲:进入试讲人员名单、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桐庐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告。物流专业教师岗位根据招聘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机械专业教师和园林专业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40%和3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并根据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试讲比例的学科,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试讲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机械专业教师和园林专业教师岗位考生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笔试、试讲的视作放弃,不作递补。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具体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4.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可在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面试、笔试和体检、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社会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3天前,本人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资格的,可在其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个依次递补,其中体检递补对象在试讲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和拟聘用递补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其职位不再递补。
聘用的职教园林、机械、物流教师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三年之内(即201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公布。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64218512
附件:1.招聘计划及条件;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登记表。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2日
附件1:
职教专业教师招聘计划及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园林教师 |
2 |
专科及以上 |
园林技术、园林绿化、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相关专业 |
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 |
2 |
机械教师 |
2 |
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加工技术、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修相关专业 | ||
3 |
物流教师 |
2 |
物流服务与管理、物流工程、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相关专业 |
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 |
附件2: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 届 毕 业 生 |
1 |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
2 |
《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 |
3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4 |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地证明材料或高校在读生证明 | |
5 |
同版免冠正面一寸近照2张 | |
社会人员 |
1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3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4 |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今年11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可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认定证明) | |
5 |
本县民办学校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 |
6 |
同版免冠正面一寸近照2张 |
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技能等级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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