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现将2013年下半年提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并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9日。
如未列入公布名单人员,属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至12月9日16时之前向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
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员于12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随带身份证到临安市组织人事科(二)(地址:临安市环北路699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职类认定结果请查看杭州教育城域网,领取证书时间相同。)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的行政决定书将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
谢谢你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电话:63721938。
附件:2013年下半年临安市教师资格通过认定人员名单.rar
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