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农村小学编制缺额,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本次招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
2、全面考核,择优聘用。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综合排序,择优聘用。
3、服从需要,按时到岗。被聘用人员要根据申报岗位,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
4、签订合同,动态管理。被聘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全额事业)。
招聘名额:此次共招聘农村学前教育教师50名,其中12%的岗位名额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计划”,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两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它类推。
具体岗位为:卿头镇中心学校10个(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计划”岗位2个),于乡镇中心学校10个(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计划”岗位2个),开张镇中心学校5个,蒲州镇中心学校6个,栲栳镇中心学校7个,张营镇中心学校6个,韩阳镇中心学校6个(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计划”岗位2个)。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三、报名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且具备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基本条件。
(三)身体健康,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及资格: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类。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未毕业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在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的,须提交代理合同或有关人事代理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报名时须由本人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永济市2013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报名登记表》,交验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两张,现场照像。
(2)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计划”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需填写并交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对服务基层项目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依次予以替补。
(3)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各类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提供假证件或考试作弊的,将取消其报名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时需缴纳报名及笔试考试费100元。
(5)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公示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8时---11月22日18时
报名地点:永济市教育局东三楼
咨询电话:0359—8022064
四、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2、笔试评卷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示参考人员成绩。
3、对在笔试中发现替考、抄袭等作弊行为的,笔试成绩以零分计。
4、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并予以公示。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5、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农村读物出版社出版的,经山西省中小学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查通过试用的多元智能活动开放课程。
2、面试时当场打分、现场亮分、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成绩。
3、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200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各单位岗位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序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名次),并予以公示。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要求》(晋教人字[2005]19号)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体检结束后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核
主要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予以公示,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另行公告。
八、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以替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工作领导组反映,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名额,不予替补。公示期满后不再予以受理。
3、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
(一)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各项公示公告除在永济市人社局网站、永济市教育信息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外,在市政府、教育局门前设立公示公告栏,便于考生查询。
(四)凡被聘用的教师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应的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
咨询电话:0359--8022064
举报电话:0359--8023273(市监察局)
0359--8023226(市人社局)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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