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3名高中教师。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13年(含2013年)以前毕业的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7月18日--7月21日,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⑴、报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填写《新绛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⑵、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递交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
⑶、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一律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⑷、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3年7月21日为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8月4日——8月6日
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三楼会议室
3、考核
这次招聘主要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进行,不受招聘比例限制。
考核工作在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重点考核所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当场评分、亮分、统分,当场宣布。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初步拟聘人员;第二阶段,审核初步拟聘人员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的招聘岗位,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及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