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杭县局《关于上杭县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杭教〔2013〕462号)的要求,经审核材料,2013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中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有164名(其中: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4名,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11名,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129名),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非师范教育专业社会人员和非在职正式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一天)、15日(上午)
二、测试地点:上杭县教育局培训大楼(教育局大院最后一幢)。
三、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方法依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依照《福建省中职、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四、测试程序:
1.在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专家组根据各学科选定的教材拟定说课课题。申请测试人员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在测试点现场拟定说课稿(备课时间50分钟)。
2.申请测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说课(说课时间15-20分钟)。
3.专家组汇总测试结果。将有效分数的总评分相加,除以有效分数的专家数,得出申请测试人的“总评分”和“总评等级”,同时签署“专家组综合测评意见”和“专家组定性评价意见”。
4.每位申请测试人员说课结束后,专家组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点评,并当场告知测试分数。
5.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送教师资格管理机构。
六、申请测试人员注意事项:
1.申请测试人员按我局指定教材进行复习,此次教材和参考资料等可带入休息室,但不可带入备课室和测试室,备课用教材由我局统一提供,违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使用教材见附件2)
2.申请测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入场,无身份证者不准参加测试。
3.申请测试人员应于被安排测试的当天上午7:30或下午2:00到达测试地点报到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迟到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
4.测试通过人员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5日上午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
上杭县教育局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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