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共泊头市委组织部、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泊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泊人社通【2011】18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招聘计划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拥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2011年8月31日前拥有泊头市户籍(学校集体户口限原籍泊头;2012年应届毕业生限原籍泊头;夫妻双方有一方在2011年8月31日前拥有泊头户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工作能力和水平。
2、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拟报名人员有本方案第八条所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
小学语文教师 |
25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
|
小学数学教师 |
25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
|
小学英语教师 |
30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
|
小学体育教师 |
10 |
体育 |
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
专科以上学历只准报本专业 |
小学音乐教师 |
10 |
音乐 |
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 |
小学美术教师 |
10 |
美术 |
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10 |
信息技术 |
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7日在泊头电视台、泊头人事人才网、泊头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5日。
(三)报名地点:泊头市教师进修学校
咨询电话:8185126;8187123。
(四)报名查验核实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在政审前必须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复印查验核实的相关证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报名费用:收取报名费、笔试考务费100元/人。
(六)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 3:1的,招聘计划数按 3:1计算,剩余指标优先分配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大的招聘岗位。
六、招聘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七、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与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聘请外地评委对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评定的办法。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于6月21日至22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劳动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报考语、数、外、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高中、初中、小学所学知识;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中等师范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新课程标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资格复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 1:1.5的比例,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共同参加面试。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各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在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报考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的面试考生只参加试讲,试讲分为说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回答问题20分。
2、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面试考生参加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 100分,其中:试讲60分(只参加说课、不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40分。
3、说课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内容,说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准备教案设计 60分钟,然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20分钟。
4、专业技能测试(满分40分)
(1)音乐专业:加试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舞蹈(自备磁带),曲目自定。测试15分钟,除钢琴和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
(2)美术专业:加试美术字、手工命题创作(画种不限)。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 60 cm,宽不超过 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测试时间180分钟。
(3)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其中基本素质,每项各测试5分钟。
(4)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硬件维护与软件操作。测试时间150分钟。
5、面试费用:收取面试考务费100元/人。
八、考核、政审
将笔试(加权比例为50%)和面试(加权比例为 50%)成绩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加权后的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且在报名前未取得《结论证》的人员;
(二)受党纪、行政处分在报名前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五)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六)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七)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因考核、政审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十、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员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监督电话:8313500。
十一、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农村小学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960 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由市编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工龄从试用期开始计算,市财政局列支。新聘用教师人事档案委托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人才中心代理。新聘用教师应按照沧州审批 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空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进行配备,要充分照顾我市教育力量最薄弱的偏远、贫困地区学校。聘用后6年之内不允许申请调入市区工作。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方案由泊头市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表:泊头市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rar
泊头市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更正说明
《泊头市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第八条考核、政审中“将笔试(加权比例为50%)和面试(加权比例为50%)成绩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更正为“将笔试(加权比例为60%)和面试(加权比例为40%)成绩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特此更正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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