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市教育系统教师数量不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现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根据各校各学科急需教师情况确定招聘名额160人。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140人、第一幼儿园教师岗位10人、职教中心教师岗位1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专升本、非师范类三本学历毕业生),并且有学士以上学位。高中起点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法学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高中、初中的政治、历史学科岗位。
(三)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并且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小学除体育、音乐、美术外其它学科。师范类大专双语专业毕业生可根据两种专业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专业报考。报考小学班主任岗位不受符合上述条件专业限制。
(四)报考幼儿教师班主任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五)报考职教中心的焊接、数控、机械、服装、动漫、机电、汽车电子、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职教中心的音乐、美术专业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并且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六)具有教师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有一种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一致。
(七)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的;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三、招聘对象
(一)考生为兴城户籍(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下述专业由于生源不足面向葫芦岛全市招聘:一是职教中心的焊接、数控、机械、服装、动漫、机电、汽车电子、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二是中学的历史、地理、政治专业(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已经在兴城市教育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经在兴城市人事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教育中心招聘的焊接、数控、机械、服装、动漫、机电、汽车电子、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除外)。上述毕业生的档案已经被接收或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档案前,档案被接收。
(三)毕业生年龄控制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兴城市教育局后三楼会议室(兴海南街81号—1)。
3、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本人户口本、报到证;报考职教中心的焊接、数控、机械、服装、动漫、机电、汽车电子、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技能等级证书。
(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费200元。
4、资格审查:报名时,户籍由市公安局审查,学历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共同审查,市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资格审查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准报考。笔试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档案审查,对考生教师资格的认定通过审查《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办法进行。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依据《2011年兴城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数量设置表》、《2011年兴城市招聘幼儿园、职教中心教师岗位和数量设置表》和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填写《201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只限报一个学科。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8月28日8:00—16:00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按所报科目参加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地理、历史、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一个对口学科的文化课考试。
(2)报考小学班主任教师岗位考数学、语文两个学科。
(3)报考幼儿班主任教师岗位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小学语文两个学科。
(4)报考职教中心的焊接、数控、机械、服装、动漫、机电、汽车电子、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本专业对应科目。报考职教中心的音乐、美术学科的考试科目与中学对应学科相同。
2、试题内容:
实行百分制。
(1)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统一考同一试题,其中试题内容为高中现行教材占50%、初中现行教材占50%。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试题内容为初中、小学现行教材,其中初中现行教材占30%,小学现行教材占70%;报考小学班主任教师岗位考同一试题,试题内容为数学、语文各占50%。
(3)报考幼儿班主任教师岗位考同一试题,试题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占70%,小学语文占30%。
(4) 报考职教中心的焊接、数控、机械、服装、动漫、机电、汽车电子、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岗位的试题内容为现行中等专业职业技术教材理论课;报考职教中心的音乐、美术学科的考试内容与中学对应学科内容相同。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四)聘用
1、设置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含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办法:
(1) 分学段分学科排队确定聘任总名额。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分学科排队确定聘任总名额。
(2)聘用流程。先聘用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再聘用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
(3) 城内学校聘用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分学科排队确定聘任名额,按分数从高到低,分学段分学科排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由考生现场公开分专业挑选岗位,现场聘任。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遵循“四优先”顺序原则进行聘任:即①学历高者且学士以上学位的优先;②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③英语等级高者优先;④户籍所在地优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免试,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城内初中以上学校,不占公开招聘的名额;欲在城内学校挑选岗位必须按专业对口,参加统一考试,聘任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4)农村学校聘用办法。在考生现场公开分专业挑选高中、城内初中、城内小学岗位后,在分学段分学科排队确定聘任的总名额内,对未被聘用的考生遵循户籍所在乡镇(农村街道)优先的原则由考生分学段分学科现场公开挑选农村初中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现场聘任。出现分数相同情况遵循“三优先”顺序原则进行聘任:即①学历高者且学士以上学位的优先;②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③英语等级高者优先。
根据公开分专业挑选农村学校教师岗位聘任后的缺额情况,遵循“两优先”顺序原则:①专业对口优先;②分数高者优先,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额满为止。
3、职教中心教师聘用办法:笔试前对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
(五)政审、审档
根据聘用结果等额确定政审、审档对象。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审、审档。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考生政审证明。
(六)体检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被聘用考生到兴城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对政审、审档、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毕业生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任资格。
经考试合格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见习合同。被聘人员的见习期为一年。合同期间不准调出。见习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退回人才市场。职业教育中心招聘的焊接、数控、机械、服装、动漫、机电、汽车电子、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3年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视为工勤人员,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聘为正式教师。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市人才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由被聘人员自理。
五、被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在见习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685元,研究生毕业生每月770元,同时执行见习期间津补贴。见习期合格者,正式纳入教师编制,工资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此工资由市财政局支付。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城市教育局。
招聘工作从2011年8月中旬开始,至2011年9月上旬结束。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任结果公开。对笔试过程启用电子视频监控系统、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和手机屏蔽装置,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全部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三)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本方案由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1年兴城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数量设置表》
2、《2011年兴城市招聘幼儿园、职教中心教师岗位和数量设置表》
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