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13年10月9日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于2013年10月11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考试科目分类设置为A类、B类、C类(详见附件1《邛崃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A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加分。应聘人员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10月11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3楼,联系科室:人事管理科,电话:028-88791289)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4.报考面向邛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3年10月29日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6.查分申请。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11月5日。
3.资格审查地点。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28-88793300)。
4.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邛崃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两份。
5.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2013年11月6日进行。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1:2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二)款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于2013年11月7日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七、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市。
九、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邛崃市纪委(监察局)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88779220
咨询电话:028-887912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邛崃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rar
2.邛崃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0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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