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都江堰市2012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幼儿园教师和校医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2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9:00-17:00。
(二)地点: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紫荆城对面)
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表》一式二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张(2寸)。
(四)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以下印证材料:一是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二是享受加分政策人员与主管机关(组织部、人社局、团委)签订的志愿者服务协议(续签协议)原件;三是志愿者服务期间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凡在资格复审期限内未能提供上述加分印证材料或提供印证材料不齐的,一律取消其加分,并依次递补人员。
(六)资格复审合格后,交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七)逾期未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或材料不齐以及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加分、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因缺考造成面试比例达不到开考的,可放宽面试比例,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
附件:都江堰市2012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幼儿园教师和校医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公布表.rar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