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24号)精神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3年9月30日前(含30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的人员,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局属各单位在编在职正式教师、萝岗区辖内符合《通知》申报条件要求的居民、萝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挂靠人员(非广州户籍,2013年8月12日前挂靠)等。
二、我区认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认定。相关文件、工作日程、问题解答和表格可登录广州教育评估——资格认定网上查询(http://www.gzedupg.com/main_zgrd.asp)或者在本通知相关附件中下载。
三、参加申请者均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2013年9月16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止,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红底照片)。
四、网上报名成功者请自带下载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定),填好指定的内容,贴好照片(与申请表上照片一致,红底小一寸),早上空腹到广州开发区医院(医技楼一楼)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自取。
五、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并体检合格者请带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请按提交认定材料的顺序排好序,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自备)于9月25-30日,10月8-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到萝岗区教师资格认定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一)非师范类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带身份证于10月21-23日前往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办理测试报名及测试手续,联系电话:83494295,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
(二)非师范类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人员请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广州市越秀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办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及测试手续(测试时间待现场确认时告知),联系电话:8765303087652866,详细地址:越秀区龟岗大马路德安路一号之二(成教大楼)1501室。
以上测试人员的测试费用为240元,测试结果分别自行登录广州教育评估网——资格认定栏和越秀区教育网——评审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栏中查询通知,我办不再另行通知参加测试人员的测试结果。
七、请申报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项目的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八、相关培训地点
(一)普通话测试
请联系广州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泰沙路沙溪横街15号,电话:83325363,84354765,84357246)。
(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
1.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地址:广州市桂花岗东1号,电话:86231002。
2.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地址:广州市燕岭路495号,电话:37093953、37086487。
(三)学历认证
请前往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三楼,电话:37626990、37629511、37628896。
附件:
1.相关附件
2.萝岗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地址:广州市萝岗区萝岗新城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402室(广州市二中科学城校区正门对面)联系人:刘天秀,联系电话:82113684
3.广州开发区医院地址:广州开发区友谊路196号开发区医院医技楼一楼大厅(西区)
萝岗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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