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数量
2013年我校计划招聘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共计16人,其中专任教师5人、教辅人员3人、管理人员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团队合作及吃苦奉献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在高校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社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30日下午6时前。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学校报名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人事处邮箱(LCECrenshichu@126.COM)报名。
(三)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编为677000)。
(四)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递交《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递交本人申请、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代表性业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核查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办法
(一)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数。对特殊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拟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3、考核的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招聘资格。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综合成绩排序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及体检等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与学校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凡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取消聘用。
不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九、待遇
(一)博士待遇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者,试用一年。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试用期间享受副教授课酬及岗位津贴;
2、学校给安家费、住房补贴共30万元(通过签订协议必须为学校服务八年以上,每年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第一年支付10万元,之后六年每年支付3万元,最后一年支付2万元,分八年付清);
3、学校给予分年度支付资料费、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共4万元、理工科类(含英语)共6万元,分八年支付,要求连续八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科2篇,其中全国性核心期刊至少1篇;
4、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以上两室一厅的周转房,免收房租费使用三年(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水电费用自理);
5、配备价值在6000元人民币以内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台式电脑一台。
(二)教授待遇
1、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及校内津贴;
2、学校给予安家费、住房补贴共15万元(通过签订协议必须为学校服务八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服务期第一年支付4万元,之后五年每年支付2万元,最后一年支付1万元,分八年付清);
3、配偶具有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学校为其配偶解决工作;
4、学校分年度给予支付资料费、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共4万元、理工科类共6万元,分六年支付。要求连续六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科4篇、理科3篇,其中全国性核心期刊至少1篇;
5、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以上两室一厅的周转房,免收房租费使用三年(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水电费用自理);
6、配备价值在6000元人民币以内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台式电脑一台。
(三)副高职待遇
1、优先考虑具有高校教学经验或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副高职称人员。
2、学校提供一间暂住房(临沧市内户口人员除外)供其使用,可免房租费使用三年(产权属于学校,水电费用自理);
3、试用期一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津贴和课酬;若非高校副教授职称者,到校一年内即可申请转评副教授职称,到校须为学校连续服务六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要求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科2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
4、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实际需要,学校鼓励并提供继续学习、进修、深造的机会,以及为提高业务水平创造条件。
(四)硕士待遇
1、优先考虑国家重点院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工作满两年可申报讲师;
3、到校须为学校连续服务六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要求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被招聘者工作满三年后,视其表现鼓励其考博;
5、免费提供一年单人间暂住房(水电费用自理)。
十、纪检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83-8882027 联系人:施老师。
十一、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云南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邮编:677000
联系人:杨老师 马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883-8882626 传 真:0883-8882526
网址:www.lcnc.cn
E-MAIL:LCECrenshichu@126.COM
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第二批人才招聘计划
具体使用部门 |
专业名称 |
学历 |
需求人数 |
拟聘岗位 |
备注 |
组织部 |
哲学社会科学、文学类 |
硕士及以上 |
1 |
管理 |
|
宣传部 |
电视编导或大众传播学或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摄影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1 |
管理 |
|
财务处 |
财税、会计 |
本科及以上 |
3 |
管理 |
|
后勤处 |
预防医学 |
硕士及以上 |
1 |
管理 |
|
教育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管理 |
| |
保卫处 |
治安管理或侦查学 |
硕士及以上 |
1 |
管理 |
|
政法系 |
特殊教育(手语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1 |
教学 |
紧缺专业 |
管经系 |
金融保险、经济学 |
硕士及以上 |
1 |
教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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