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拟向全国公开招聘52名教师、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见招聘计划)。现将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职业素质、团队合作及吃苦奉献精神。
2、具备在高校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必备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聘必备要求
1、年龄要求
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副高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
(1)教学、科研岗位所录用毕业生须具备国民教育博士为主硕士研究生为辅;实验技术、管理等岗位所补充毕业生须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四级以上。
(2)辅导员岗位要求。除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择优招聘具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及经验者。
(4)教授应聘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特殊专业应聘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科研要求
(1)博士应有从事课题研究、申报及相应的科研成果及研究能力。
(2)教授应主持过2项省级及以上课题和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
三、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计划见附件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学校人事处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4月初。
(二)报名地点: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邮编677000),电子邮件:LCECrenshichu@126.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持本人申请、身份证、毕业生证、学位证原件及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并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可靠。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达到规定条件或所提供情况不实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在“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并同时以电话方式告知。
五、面试和考核
(一)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统一安排在2012年4月初参加面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电话方式告知。
(二)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和考核,面试和考核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应聘者在本专业领域自行选择。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我校特色专业学科和紧缺专业学科人员。
(四)面试和考核成绩现场公布。
六、体检
面试和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执行国家高校教师体检标准。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拟录用对象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
八、聘用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报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与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凡被聘用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学校正式签订服务协议,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学校有权予以辞聘。
九、待遇
(一)博士待遇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者,试用一年。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试用期间享受副教授课酬及岗位津贴;
2、学校给安家费、住房补贴共30万元(通过签订协议必须为学校服务8年以上,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每年支付3.75万元,分8年付清);
3、学校给予分年度支付资料费、科研启动费文科共4万元、理科(含英语)共6万元,分8年支付,要求连续8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科2篇,其中全国性核心期刊至少1篇;
4、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博士,其配偶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经考核合格学校同意为其配偶解决工作(视情况安排在学校教学岗或行政岗位);
5、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以上两室一厅的周转房,免收房租费使用3年(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6、配备价值在6000元人民币以内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台式电脑一台。
(二)教授待遇
1、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及校内津贴;
2、学校给予安家费、住房补贴共15万元(通过签订协议必须为学校服务8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服务期前七年每年支付2万元,最后一年支付1万元,分8年付清);
3、配偶具有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学校为其配偶解决工作(视情况可安排在学校教学岗或行政岗位);
4、学校分年度给予支付资料费、科研启动费文科共4万元、理科(含英语)共6万元,分6年支付。要求连续6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科4篇、理科3篇,其中全国性核心期刊至少1篇;
5、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以上两室一厅的周转房,免收房租费使用3年(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水电费用自理);
6、配备价值在6000元人民币以内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台式电脑一台。
(三)副高职待遇
1、优先考虑具有高校教学经验或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副高职称人员。
2、学校提供一间暂住房(除临沧市内户口人员)供其使用,可免房租费使用三年(产权属于学校,水电费用自理);
3、试用期一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津贴和课酬;若非高校副教授职称者,到校一年内即可申请转评副教授职称,到校须为学校连续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要求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科2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
4、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实际需要,学校鼓励并提供继续学习、进修、深造的机会,以及为提高业务水平创造条件。
(四)硕士待遇
1、优先考虑国家重点院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享受校内讲师(同等)岗位津贴和课酬;工作满2年可申报讲师;
3、到校须为学校连续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要求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被招聘者工作满三年后,视其表现鼓励其考博。
十、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
云南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邮编:677000联系人:杨老师马老师施老师
联系电话:0883-8882626传真:0883-8882526
网址:www.lcnc.cnE-MAIL:LCECrenshichu@126.COM
附件: 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