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
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配备行为,根据《中共永德县委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永发〔2012〕13号)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2012年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2〕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特殊教育教育工作实际,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永德县在职在编的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1.听障岗位教师1名。
2.视障岗位教师1名。
四、竞聘条件
报名参加竞聘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能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5.出具原任职学校同意参加此次招聘的相关证明材料。
6.身体健康。
五、竞聘资格
报名参加竞聘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3月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在职在编教师。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专科在读)。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基本功。
4.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过组织派出的1次及以上特殊教育培训学习。
5.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六、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一)组织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16日止,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派出学习培训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原任职学校同意参加此次招聘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严格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核
1.笔试,占50%。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考试范围:理论知识以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专业知识听障岗位以聋校九年义务教育实验教材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为主;视障岗位以盲校九年义务教育实验教材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为主。时间:2013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地点:永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2.说课,占50%。组织考试之前,由评委安排课题,应聘人员根据课题撰写好说课稿、编写好教案,说课前将说课稿及教案一式五份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委通过教师的“说课”,查看教案和说课提纲,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评价,说课时竞聘听障教师岗位的必须同时使用口语和手语。时间:2013年3月19日下午15:00—18:00。地点:永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七、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笔试、说课综合成绩在永德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并根据所招聘岗位人数按从高到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会云
联系电话:0883-5214727
永德县教育局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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