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教育局公开招聘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专任教师公告
永德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属永德县教育局下属不定级别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专任教师2名。根据《中共永德县委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永发〔2012〕13号)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2012年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2〕97号)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音乐、舞蹈专任教师岗位1名。
(二)体育专任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行优秀,具备与岗位适应的身体条件;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一)音乐、舞蹈专任教师岗位
1.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音乐或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复合的音乐专业技能和广博的音乐知识体系;
3.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体育专任教师岗位
1.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体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有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健康的体魄、扎实的专业技能;
3.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持有教师资格证。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5214727。
(四)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交验报名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3人以上(含3人)方可开考。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一)笔试
1.主要内容: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相关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教育理论等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县城关完小。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3.监考:监考员从县纪委、县教育局各抽调1名。
4.笔试阅卷: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试卷安全送达专家手中,在纪委监督下由专家组组织阅卷。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5月25日12:00前在教育局办公楼公示栏张榜公布。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二)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的技能水平和应用实践能力。
(1)体育专任教师岗位。根据体育教师应具备综合素质的必选项目进行讲解示范,并对自选项目进行个人特长展示。使用器材:提供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地。
(2)音乐、舞蹈专任教师岗位。
音乐方面:
①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民族或美声唱法),自带伴奏老师。
②器乐:即兴伴奏(自选民歌一首)。
③试唱:现场抽取曲目(简谱,无升无降五线谱)。
④特长展示:内容自选(提供电子琴、钢琴,其余乐器由应试者自备)。
舞蹈方面:现场抽取曲目,即兴创作。
2.时间:2013年5月25日下午14:30—17:30。
3.测试地点:城关完小。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永德县教育局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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