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乌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开选拔委培生简章
根据《2013年西乌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开选拔委培生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西乌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开选拔委培生工作,制定本简章。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根据《锡林郭勒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锡署办发〔2013〕41号)文件要求,其中定向招聘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比例不低于总招聘人数的40%;根据我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人数授课语言比例,招聘蒙语授课毕业生比例不低于总招聘人数的50%。公开选拔委培生45名。具体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西乌旗户籍5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入户)或高考时具有西乌旗户籍5年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在西乌旗服务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国家承认学历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自考、成人、电大、夜大、网络(函授)教育等学历(必须经教育部学历认证,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学历)。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5、符合报考条件的西乌旗惜才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可以参加此次考试;
6、报考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应聘者必须是在西乌旗服务,且服务期已满的人员。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凡是服务期满的六项人员自愿报考非定向招录六项人员岗位的,此次招聘考试不享受服务期满六项人员优惠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被开除公职处分的;
4、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及研究生;
5、经组织、人社部门聘用到旗内外事业单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西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lj.xwq.gov.cn/)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8:30至9月17日18:00。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与工作人员联系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专业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3、每个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或取消拟招聘岗位。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减少或取消的岗位,根据需求,另行招聘。
(二)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于9月16日至9月18日在网上进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资格的初审,并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后进行社会公示。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9月16日8:30至9月18日18:00,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资格审查已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9月23日8:30至9月25日18: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前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如果笔试选用蒙文试卷的,专业测试时必须用汉文作答,反之也可。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及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此次考试不确定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入考场。
4、笔试加分: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2013]31号)文件相关规定,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
6、公布笔试成绩
2013年9月29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拟进入专业测试名额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专业测试。2013年9月29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专业测试资格范围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工作由纪委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实施;
②、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0月8日8:30至10月10日17:30;
③、资格复审地点: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
④、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进行资格复审。
⑤、报考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应聘者,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供各类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并对该职位的专业测试考生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⑦、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2日,上午7:30时开始;
2、专业测试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