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中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安徽省南陵中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高中骨干教师3名: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2、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出色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在专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能力和团队领军意识。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和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选、考试(试教)、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在相关网站公布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函报的形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20日,现场报名地点为南陵县教育局人监科。函报须用特快专递形式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寄至南陵县教育局人监科,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以收到方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育教学荣誉证书、论文代表作、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报名者请同时提供应聘材料原件;邮寄材料函报的符合条件者,在考试前提供所有应聘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选聘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报考人数不少于1:5,达不到比例取消该选聘职位。
3、初选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报名提供材料,按选聘计划1:10的比例进行初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4、考试
考试采用试教方式进行。试教满分100分,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被考核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考核。考核对象名单通过中国南陵网、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布。考核主要是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体检
公开选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职位报名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聘用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原发布选聘信息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办理调入手续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准予重新建档,承认其原身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龄连续计算。
首次聘期5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聘用。
四、有关待遇
聘用期间,除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外,另享受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
为被选聘骨干教师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公寓供其居住,如在本县购房,享受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购房补贴为其总房价的40%,分五年按每年20%拨付到位,补贴最高为20万元;契税补贴为其购房实际缴纳的契税额度。享受住房补贴期间解聘后,不再享受剩余补贴。
被选聘骨干教师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要求调入南陵的,给予调入本县城关地区。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驻人口同等待遇,可在本县同级别范围内就近入学。
五、其他说明
1、本公告由南陵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考务联系电话:0553-6839687,传真电话:0553-6839676,
邮编:241300,电子箱:hihiisme@126.com。
南陵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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