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教育局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批准,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繁昌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47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组织方式
2013年繁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繁昌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见岗位表。其中,“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2013年繁昌县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
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县教育局会议室(县政务新区二楼),5月9日—10日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90元(《公共知识》、《专业知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可放宽到2:1开考。对于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 试(闭卷)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公共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各岗位笔试科目内容详见《繁昌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3年 5月11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各岗位设定《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