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奎屯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生活辅导老师(20名)
1、生活辅导老师岗位(从事学生的生活、卫生、宿舍管理)要求四十周岁及以下,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社会非在职人员,有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无遗传家族病史,具备管理辅导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基本能力。
2、能够做到忠实规范地履行好工作职责,用心到位有序地做好突发应急、常规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身心健康,有吃苦耐劳的服务精神。
3、密切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和信息反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中做到尊重人的个性,注重方式方法的适当性和创新。
4、经常性深入学生寝室,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处理好个人生活与日常工作的关系。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14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教育局师资办。
具体联系人:安琳姚战林
联系电话:09923258519、18009920712
2、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奎屯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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