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我县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阿克塞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相关专业的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岗位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共18名,其中:县中学教师3名,县小学教师7名,县幼儿园教师8名,具体岗位、数量、有关要求如下:
招聘 单位 |
校(园) |
专业 |
拟招 人数 |
学历要求 |
其他 要求 |
阿
克
塞
县
教
育
局 |
县 中 学 |
初中物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2、硕士研究生、“211工程”高校和师范大学毕业生成绩优异、有上进心者优先录用。 |
初中政治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初中地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县 小 学 |
小学语文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小学数学 |
5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8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合计 |
18 |
|
|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招聘、公开录用、加强监督,并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考察考核、拟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把思想好、作风正、业务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人员选聘到专业教育技术人员队伍中,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培育充实后备技术骨干力量。
三、 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热爱少数民族地区,或有愿意为我县教育事业长期服务的思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均达到各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具有相应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择业证,原则上阿克塞县户籍可适当放宽条件。
7、招聘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有违法行为,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因违法违纪被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9、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办法及步骤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19日;
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各类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阿克塞县教育局报名;
(2)现场报名:各类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来阿克塞县教育局报名,初审相关证件,并填写《阿克塞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就业意向报名表》;
(3)网络报名:非本地的各类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也可以通过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酒泉市人事人才网或西北师大人才交流网报名,填写《阿克塞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就业意向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个人相关证件上传到邮箱:aksjyj@126.com中。
(4)各类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择业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及个人简历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
3、资格审查、教学能力考评、体检
(1)根据岗位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说课、上课及其他面试活动。
(2)教育局成立教学能力考评小组对应聘教师进行教学能力考评,教学能力考评小组根据考评指标的得分对参加招聘考评人员进行排名,按各岗位拟应聘用人数1:2的比例进行统一的体格检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也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听评课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3)教育局、人社局将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名单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4、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人社、教育部门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方案规定的相应待遇。
五、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
六、待遇
被招聘人员实行五年期合同聘任制,期间待遇标准及相关事宜如下:
1、试用期发放工资为每月25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享受阿克塞县同等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参照相关规定考评后,享受职级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所在岗位服务满十年,十年内不准调动。
七、纪律和监督
为加强对此次聘用工作的管理,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报名工作规定和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对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资格审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等应聘材料的,将取消资格。
2、报名审查、体检、聘用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体检、审核等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
4、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比哈利木
电 话:13909370842 0937-8322541
阿克塞县教育局 阿克塞县人社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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