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我区省级标准化高中引进人才的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主要从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往届毕业生中为我区部分省级标准化高中招聘教师1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13人,详见下表。
用人 单位 |
单位性质 |
所需专业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长安区教育局下属省级标准化高中 |
全额事业单位 |
教育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
汉语言文学 |
1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 | ||||
英语 |
1 | ||||
地理科学 |
1 | ||||
历史学 |
1 | ||||
生物科学 |
3 | ||||
音乐学 |
1 | ||||
心理学 |
1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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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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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2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3. 截至2012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 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招聘流程
(一)公布信息
招聘公告于6月18日至6月20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网进行公布。
(二)初审
1. 初审时间地点安排:
初审地点 |
初审时间 |
东北师范大学 |
6月21日9:00—12:00 |
陕西师范大学 (文津楼二层就业指导中心) |
6月25日9:00—17:00 |
2. 初审程序:有应聘意向的学生递交招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1寸免冠彩色照片,应届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复印件。招聘方根据面谈审核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长安区政府网上发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初审时通知。
2. 面试程序:由西安市长安区2012年教育类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能力。面试结果将于长安区政府网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
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和考生本人、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协议。7月,应聘人员可持毕业证、报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接收单位留存联)、档案、体检材料、政审材料到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区人社局统一在市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
考生录取后经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通过,按招聘方案统一进行派遣,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西安市长安区2012年教育类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名时务必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便于招聘过程中事务联系。
2.了解长安区情,请登陆长安区政府网(http://www.changanqu.gov.cn/)
联系电话:85290242 13669239393 联系人:张老师(区人社局)
85284695 联系人:郑老师(区教育局)
附:西安市长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