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及信陵镇城区中小学人员的补充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基层学校为城区教育事业单位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计划
(一)选调对象:基层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新机制招录教师)。
(二)选调计划:本次选调计划为10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签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职低聘承诺书。承诺内容为:若被正式选调,因调入单位受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而不能聘任到原聘职级岗位,按有关文件规定,自愿高职低聘,执行新聘岗位工资待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选调办法。选调工作采取笔试及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的材料:①《巴东县2013年面向基层学校选调城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请下载填写);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④签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职低聘承诺书。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报名地点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信陵镇巫峡路19号)。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
(4)报名人员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即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准。
2、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为巴东县信陵镇光明小学。
3、考核及公示
(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
(2)考核要求:考核应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并充分听取考核对象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和任教学校的意见,对四个“一票否决”等要严格把关。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直至额满。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3)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4、备案及调配。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并按程序上报到县编委核准备案,再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4333315、县教育局:4335913
附件:1、巴东县2013年面向基层学校选调城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2、巴东县2013年面向基层学校选调城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巴东县人社局巴东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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