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至8月9日。
(二)地 点:江安县教育局三楼。
(三)报名需验交材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表格须双面打印和学校签章);条件相对艰苦学校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时需参加文化学科笔试交测试费50元,需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交面试费80元(两项均参加的交130元)。
(四)分城区和乡镇控制区报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可以兼报城区和乡镇控制区。
(五)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将于2013年8月12日前进行公示。
五、文化(技能测试)考试(一)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学科 名称 |
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 |
高中音 乐学科 |
1、现场抽取内容进行视唱(简谱,准备时间1分钟,15分);2、自选曲目清唱(20分);3、钢琴曲两首(①在现行高中音乐教材《音乐鉴赏》(人音社)中抽签确定曲目进行自弹自唱,准备时间3分钟,20分;②自选弹钢琴名曲一首,准备时间3分钟,30分;③用电钢琴弹奏);4、自选曲目进行舞蹈表演(音乐自备,测试场提供CD、VCD、MP3播放设备,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15分)。 | |
初中、小学音乐学科 |
1、现场抽取内容进行视唱(简谱,准备时间1分钟,15分);2、自选曲目清唱(20分);3、现场在2012-2013学年八年级音乐科教材(人音社)中抽取题目进行自弹自唱(弹唱同步,风琴、电钢琴自选,准备时间3分钟,35分);4、自选曲目进行舞蹈表演(音乐自备,测试场提供CD、VCD、MP3播放设备,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30分)。 | |
体育 学科 |
1、100米短跑(12分);2、800米跑(13分);3、立定跳远(12分);4、铅球投掷(13分);5、现场抽取《雏鹰起飞》广播体操其中连续4节(二八拍)自吹口哨进行展示(20分);6、自喊口令做动作:立正、稍息、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前看、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原地踏步走、齐步走、跑步走、立定,并现场抽取其中2个动作说明其动作技术要领(30分)。 | |
美术学科 |
1、命题简笔画(15分);2、素描(静物写生,35分);3、色彩(静物写生、画种自选,35分);4、书法(毛笔楷书,10分;排笔, 5分)。注:除考试用纸和写字用墨外,其余考试用具一律自备。 | |
幼儿 教育 |
(一)文化考试(60%):1、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约占50%;2、幼儿工作规程(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令25号发布)约占20%;3、学前教育学(高岚编著)、学前心理学(陈帼眉编著)、学前卫生学(万钫编著)分别约占30%; (二)技能测试(40%):1、命题简笔画30分; 2、自选曲目进行舞蹈表演(音乐自备,测试场提供CD、VCD、MP3播放设备,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35分);3、自选曲目自弹自唱(风琴、电钢琴自选,35分)。 | |
小学语文、数学、信息技术 |
相应学科初中知识约占50%、小学知识约占50% | |
小学英语 |
初中知识约占80%,小学知识约占20% | |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 |
相应学科高中知识约占30%,初中知识约占70% | |
高中(含职高)语文、数学 |
高中相应学科知识 | |
各科满分为100分(涉及折合成绩的按四舍五入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
(二)文化学科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3年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测试)。
六、考核加分 (一)获奖或荣誉称号加分1.自2008年以来,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人民政府奖或科技进步奖,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不含所任班级获“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的班主任,下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园)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人才示范岗、优秀教师(含村小负责人、乡村教师)、优秀兼职研训员、优秀校外辅导员、德育先进工作者(含师德标兵、师德楷模、教书育人楷模)、爱岗敬业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育质量考核获班级管理奖、学科教研奖、教学管理奖、学科奖、先进个人(含管理人员、学科教师、研训员),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和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奖的,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同一课题多次获奖的,同一称号(同一成果、同类荣誉)多次获奖者,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2.自2008年以来,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教师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获奖者,片区级加1分(二等奖以上)、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教师风采大赛、课堂教育教学实录(光碟)赛、教学具(玩具)制作比赛、教学软件(课件)比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者,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的竞赛获指导奖或获优秀教练员(裁判员)称号,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分。其中,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获省级以下一等奖者提高一个级别加分;同一赛课学科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多人获得同一奖项的,按级别分值与参与人数之比进行加分。
3.自2008年以来,获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单独表彰,或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其他荣誉(不含论文评比和以校为单位发放的艰苦奋斗奖),县级加0.3分,市级加0.6分,省级加0.9分,国家级加1.2分。同一荣誉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值加分。
(二)环境条件相对艰苦学校连续工作经历加分(限县内报考教师)在村小(不含江安镇所辖大桥口村小、黄泥村小)和佛耳小学、怡东小学、凤凰小学、何家坝小学、柏林小学、泥溪小学6所基点校连续工作至今的(不含工资编制在上列学校但借用到其他单位人员),每工作一学年加0.3分(上述校、点间调整可连续计算年限)。受组织选派赴藏区、地震灾区支教的,每工作一学期加1分。
(三)年度考核“优秀”加分2008-2009学年度至今,年度考核结论“优秀”等次者,每学年加0.5分。
(四)学历加分报考中学教师者,具有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1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者,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省教育厅认定的双专科视为本科)。
以上1-4项实行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公告》未涉及到的获奖或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七、选调幼儿园教师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考核加分;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选调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考核加分;其他学科教师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加分。
根据选调总成绩按区域学科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选调,并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选调总成绩相同的,以加分总分高低顺序选调;加分总分相同的,分别以获奖加分、环境条件相对艰苦学校工作经历加分、年度考核加分、学历加分的高低顺序选调。
根据兼报情况先进行城区选调,再进行乡镇控制区选调。同一学科有两所以上学校选调的,由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按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学校。在选调过程中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选调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选调人员考核期为1年,考核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县内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县外人员安排到乡镇缺编学校工作;选调人员选调后在县内教育系统服务期最低为6年,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服务期的,缴纳基本违约金10000元,且每差一年服务期增加违约金1000元;选调人员需签订1年以上的支教承诺书。
外县拟选调人员如不能正式调入的,在公示期满6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编制关系后再予选调,不能如期解约的,不予选调。
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选调人员中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只保留任职资格,按低一级职务层次确定岗位工资,一年考核期满合格后可再行竞聘相应职务岗位。
八、组织、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编办指导,县纪委(监察局)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22115,2631005,联系人:何老师、肖老师。
附件:
1、《2013年江安县城区及乡镇控制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县内)
2、《2013年江安县城区及乡镇控制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县外)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安县教育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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