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专任教师学科结构,不断提高城区学校的办学质量,县教育局在今年六月份对城区学校编制摸底核算情况的基础上,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为灵台一中、职业中专、城关中学、东关小学、县幼儿园公开选拔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专业及数量
1.灵台一中(12名)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3人,政治2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2.职业中专(13名)
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3人,政治1人,计算机1人,音乐1人。
3.城关中学(10名)
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政治1人,历史1人。
4.东关小学选拔专任教师3名。
5.县幼儿园选拔专任教师5名。
二、选拔基本条件:
(一)参加选拔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师德良好,作风正派,教学实绩突出,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2.灵台一中、城关中学、职业中专选拔专任教师年龄男50周岁以下(即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即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东关小学选拔专任教师年龄男45周岁以下(即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县幼儿园选拔专任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灵台一中、城关中学、职业中专选拔专任教师须为大学以上学历,教龄3年以上(即2009年12月31日以前任教)。东关小学选拔专任教师须为大专以上学历,教龄3年以上(即2009年12月31日以前任教)。县幼儿园选拔专任教师须为中等师范以上学历,幼师、音乐或者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教龄3年以上(即2009年12月31日以前任教)。
4.近6年获学校教育教学奖、综合奖两次以上或获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行政部门教育教学奖、综合奖1次以上。
5.参加灵台一中、城关中学、职业中专专任教师岗位选拔人员须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参加东关小学专任教师岗位选拔人员须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参加县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选拔人员须有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参加语文学科专任教师选拔人员须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参加其余学科专任教师选拔人员须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拔。
1.近三年受过各种处分的。
2.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处于全县后三位的。
3.近三年师德量化考核得分有两年在80分以下的。
4.近三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有一次未参加考核或虽参加考核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或“暂不定”等次的。
5.2012年、2013年两年内有1次落聘的。
6.上学年度一学期内无故旷职7天以上或病事假累计三个月及其以上的。
三、选拔范围:
1.灵台一中、城关中学、职业中专专任教师岗位选拔范围为全县独立初中以上学校(含九年制学校)教师(不含城区各校现有专任教师和灵台二中高中部专任教师)。
2.东关小学专任教师岗位选拔范围为全县小学以上学校教师(不含城南小学专任教师)。
3.县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选拔范围为全县小学幼儿园以上学校教师。
四、选拔程序:
(一)成立领导机构,发布公告和通知(8月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8月5日—8月10日)。
参加选拔的教师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6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证明(注明年限)、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教育局报名,所有报名的教师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学校审查并加注意见(盖章)后方能报名。每人只准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选拔办法。
经资格审查符合参加选拔条件的教师按照专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业绩加分、组织考察四个环节进行选拔。具体办法是:
1.专业考试(8月13日)。经审查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专业进行,考试内容灵台一中、职业中专以高中现行专业教材为主,城关中学以初中现行专业教材为主,东关小学以小学现行专业教材为主,县幼儿园以现行幼儿园专业教材为主(包括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占20%)。考试结束,各校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环节的人员。专业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得分。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评(8月16日-17日)。测评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分三个测评组,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灵台一中、职业中专、城关中学、东关小学按测试学科分为文科测评组和理科测评组;幼儿园(含职业中专音乐学科)为幼儿测评组。测评总分按100分计。灵台一中、职业中专、城关中学、东关小学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分专业以讲授公开课由评委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县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以专业才艺展示由评委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测评成绩按90%计入总得分。
3.业绩加分。按照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2011年、2012年两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优秀一次加4分;2011年、2012年担任班主任工作每一年加1分。总分10分,得分直接计入总得分。
4.组织考察(8月19日-20日)。成立由参与公开选拔专任教师的城区学校校(园)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组员的考察组,由县教育局抽组的工作人员带队,赴进入考察环节的选拔人员所在学校,通过和所在学校校长及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查阅考察对象教案等业绩资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各方面的综合表现后,由考察组量化打分。组织考察总分100分,该项得分低于60分的将不予选拔。
(四)发文调动(8月22日)。由县教育局负责按照参与选拔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业绩考核成绩和组织考察成绩三项得分合计后,依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选拔的人选,公示后发文件统一进行调动。
(五)各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拔人数时,该学科选拔数量由教育局根据情况予以调减,因调减选拔岗位人数造成专任教师缺编的,由教育局另行统筹考虑补充。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3621606、13993312285、13830331518
灵台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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