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卫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经卫辉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农村小学教师。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学历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学历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且未正式就业学生不受是否就业的限制)。
2、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5、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6、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②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农村小学教师80名(含在卫辉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卫辉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单独列出的2名计划),均为全供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9日至8月13日,每天上午8:00到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
卫辉市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办法
①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A4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五张。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时填写《2013年卫辉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缴纳报名考务费72元。
②已婚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乡(镇)、县计生部门盖章的计划生育证明。
③特困家庭的人员可以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④在卫辉市工作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报名时还需带《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
考生于2013年8月17日至18日到卫辉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为8月19日。
4、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卫辉市教育局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进行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收费收据到卫辉市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1、笔试
统一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两科,共计100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免笔试也可以参加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
专业知识: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在卫辉市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两科,共计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同上,专业知识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于2013年8月22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五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和面试的具体要求于8月22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五天。面试时间为8月28日。
面试方法:在规定时间内讲一节微型课及技能操作。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三个专业面试方法是在规定时间内讲一节微型课,成绩均为100分。
小学计算机专业面试方法是,讲一节微型课和上机实践。讲课成绩60分,上机实践成绩40分,共计100分。
在卫辉市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面试单独进行,方法同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参加我市招聘教师考试,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名单和体检的具体要求于8月30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三天。体检时间为9月2日。
4、考核
体检合格者,分专业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人员名单于9月4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公示。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于9月11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2、拟聘用人员必须于9月20日前向卫辉市教育局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时提交材料者,由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辉市编办、卫辉市教育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4、聘用人员上岗后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与用人学校签订相关合同。
六、相关要求
1、如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从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的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终止招聘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4488100(卫辉市人才交流中心)、0373-4471979(卫辉市教育局)。
七、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教师工作在2013年卫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中,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卫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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