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8名,中小学教师15名,各学科具体名额及学历条件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
4.身体健康,已婚的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5.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公立学校已清退的代课教师。
6.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与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30日(两天),上午8:30—11:2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二号楼会议厅(老食堂)。
(三)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所需的材料(见附件3)。现场受理,并进行资格初查,不接受函件报名。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或与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专业为准)。
3.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下午5时。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同意后,若同一学科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由开发区文教体局与开发区人
力资源局联合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五、考录程序
(一)综合量化
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不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其中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量化评分。综合量化分最高100分,按5%计入总分。
项目 |
分 值 |
要求 |
核定说明 |
毕业院校 (最高20分) |
“211工程”院校20分 |
提供的材料须与报考学科的要求相一致 |
按就读院校核定。 |
普通本科院校15分 | |||
专科学校10分 | |||
学历学位层次 (最高30分) |
博士研究生30分 |
本科无学士学位的分值为13分。 | |
硕士研究生20分 | |||
本科学士15分 | |||
专科10分 | |||
优秀毕业生 (最高50分) |
省级优秀毕业生50分 |
出具荣誉证书、学校文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网址。 | |
校级优秀毕业生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