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为了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均衡全县教育发展,经铁岭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铁岭县返乡就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铁岭县中小学教师73名。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11年、2012年、2013年毕业的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均不得报考;
9、铁岭县生源。
三、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见信息表)
学 科 | 总计 | 班主任 | 英语 | 体育 | 美术 | 音乐 | 信息技术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中学 | 9 | 1 | 2 | 1 | 1 | 1 | 2 | 1 | ||
小学 | 44 | 15 | 13 | 5 | 4 | 6 | 1 | |||
学前教育 | 20 |
四、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30日—8月3日
报名地点:铁岭县教育局公共行政服务窗口(铁岭新区金沙江路36号,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72682257
报名要求: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报名时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个人简历,自荐书,提交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3、报名时填报《报名信息表》。
五、考试内容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在考试内容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内容比例大致为6:3:1。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
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说课教材版本为铁岭县中小学使用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按照所报岗位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至低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50%(聘用时按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学校,每人只限选一次,如考生自愿放弃选取机会或选取后在拟聘名单公布之前放弃所选岗位,则考生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铁岭县教育信息网(www.tlxedun.com)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疑义的,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手续。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即具有与在岗正式职工同等身份,享受铁岭县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联系人:张丽娟 刘宝川
咨询电话:788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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