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招聘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到规定学校或边远农村学校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计划总额140名。所有报考人员必须为2000年(不含2000年)之后至2012年8月之前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
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中教师
岗位及人数:招聘总数33名,其中政治2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4名、历史4名、地理5名、计算机3名、通用技术2名、心理健康2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基本一致;
户籍范围:不限。
(二)职中专业教师
岗位及人数:招聘总数为2名,其中机械加工1名、制图1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户籍范围:不限。
(三)初中、小学教师
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总数55名,其中文化课教师39名,音、体、美、计算机教师各4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户籍范围:临猗户籍。
(四)幼儿教师
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总数为50名,全部为教学岗位。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户籍范围:临猗县户籍。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 报名 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
2012年5月12日—5月26日,由人社局在县电视台、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0日—5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
每天上午8时半—下午18时(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学生档案;
②除报考高职中教师岗位外,其余报考人员须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入学前户籍证明;
③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及村民委员会证明;
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⑤已婚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站出具的无超生证明。
⑥大学生退役士兵同时携带士兵档案及退役证。
(2)填写报考登记表,报考初中、小学、幼儿教师需按乡镇定向指标填写志愿(每人限填两个乡镇);
(3)报考费150元。
(4)现场拍照。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届毕业生暂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合格,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人员及招聘岗位在县人社局及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于部分紧缺学科达不到3:1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降低为2: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2:1的学科,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将岗位计划重新调整或取消。调整之后的岗位予以公告。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2年6月13日—15日
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
第二阶段:考试 面试 体检
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各学段所需招聘教师的标准要求,具体是:
(一)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上午。
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人社局、教育局网站。
笔试内容和分值:
一、高职中教师:总分为300分。
1、难度要求:专业课按高考水平命题,教育学和心理学按师范专科院校课程水平要求。
2、笔试内容及分值:满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25分,共50分;专业课共200分,其中教材教法占10%.
二、初中、小学文化课教师:总分300分。
1、难度要求:专业课按高考水平命题,教育学和心理学按师范专科院校课程水平要求。
2、笔试内容与分值:满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25分,共5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共200分,由考生自选。文科综合包括语文、政治、历史、地理、英语五科各40分,理科综合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五科各40分。
三、初中、小学音、体、美、计算机教师:总分为200分。
1、难度要求:专业课、教育学和心理学均按师范专科院校课程水平要求。
2、笔试内容与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25分,共50分;专业理论50分。
四、幼儿教师:总分为300分。
1、难度要求:按中等幼儿师范水平要求。
2、笔试内容及分值:满分200分。其中儿童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25分,共50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考试150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晋政发[2011]28号文件规定:“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非定向公务员、事业编制招聘和报考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笔试总成绩加1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在县人社局及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同时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⑴时间、地点见公告。
⑵面试采取讲课答辩、模拟演示等办法进行。
高、职中教师按学科,初中小学教师按文、理科,讲课答辩。满分为50分,其中讲课40分,答辩10分。
职中专业教师面试不参加讲课答辩,进行专业测试。满分为50分,其中机械制图、机械加工各25分。
音、体、美、计算机及幼儿教师采取模拟演示形式,分学科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
音乐专业测试四项,分别是视唱、练耳、舞蹈、键盘各占25分;
体育专业测试五项,分别是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女子4公斤,男子5公斤)、第8套广播体操各占20分;
美术专业测试两项,分别是素描50分,书法50分(钢笔与毛笔楷书各占25分);
计算机专业测试四项,分别是系统安装、常用软件安装与使用、办公软件安装与使用(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幻灯片、网页制作)、网络维护与使用各占25分。
幼儿教师:满分100分。其中普通话、美术速写、舞蹈、书法、音乐(声乐和器乐各占10分)各占20分。
⑶面试评委由5-9人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临时决定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面试前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成绩采取考生在场时,当场评分、亮分、记分、统分,并由评委小组长或记分员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面试成绩之和即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于当天在人社局及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合格人员在县人社局及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阶段 聘用 培训上岗
(一)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学段、分学科、确定拟聘人选
1、高、职中教师
按照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聘用。
3、初中、小学文化课教师
按照总成绩,分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聘用。
4、初中、小学专业教师、幼儿教师
按照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人社局及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报县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人社局负责,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六个月的试用合同。
(二)岗前培训
经聘用的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和教学实践两种形式,由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安排。
(三)定岗
岗前培训结束,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在定岗时,依照成绩及个人第一、第二志愿顺序进行,若定向乡镇无岗位时,由教育局调配,若本人不服从安排,不予聘用,缺额不再递补。定岗安排报请招聘领导组批准后,聘用教师正式上岗。
六、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聘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考核合格者,在县电视台、人社局及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合同鉴证、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不享受绩效工资。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等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龄连续计算。
3、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不参加岗前培训、不按时到岗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聘用教师在试用期内岗位不做调整;自正式聘用之日起要求在现岗位服务3年以上,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
七、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猗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组 长: 董学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王功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薛学农(县委常委、纪检书记)
杨文斌(副县长)
成 员: 卫永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王玉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立强(县公安局局长)
王 斌(县财政局局长)
翟丁会(县编办主任)
常建国(县教育局局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主 任:卫永增(兼)
副主任:王玉芳(兼)
常建国(兼)
成 员:人社局3人 教育局3人 编办1人
财政局1人 监察局2人
八、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在临猗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社局、教育局、编办、财政局、纪检、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1、人社局负责牵头起草招聘方案、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及公布成绩,核定审批教师工资、保险,负责办理正式录用教师的人事手续。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教育局负责在编制范围内拟定岗位计划,参与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命题、考试、阅卷、成绩统计,负责定岗及岗前培训工作。
3、编办负责核定编制计划,办理正式录用人员的入编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4、财政局负责落实招考经费及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5、纪检、监察局参与招聘工作的全程,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6、聘用教师的考核、转正、聘用及不合格人员的淘汰工作,由招聘领导组负责,人社局牵头,教育局配合,编办和财政部门参与,纪检、监察局监督,共同组织实施。
7、公安局负责招聘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录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违犯考试纪律带夹带、抄袭、替考等,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3、举报电话:4035927 4065326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临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
临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