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国家正式公办教师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2、小学、幼儿园所聘人员定向安排到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任教,县第四中学招聘的各专业教师安排到我县石齐学校任教,以上所聘教师必须在所分配的学校(含中心学校辖区)工作五年以上方可提出异动。
二、招聘职位
1、小学教师120名:
小学语文30名;小学数学30名;小学英语36名;
小学音乐6名;小学信息技术8名;小学体育10名。
2、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20名。
3、邵阳县第四中学定向招考教师10名,具体招聘专业见附表4。
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数并予以公示。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本县户籍(现户口户籍时间2013年6月30日前在本县或其父母户口在本县且本人原户口在本县)。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年龄: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历:
①报考小学教师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幼儿园教师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③报考邵阳县第四中学定向招考教师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教师资格证:
①报考小学教师人员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报考幼儿园教师人员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③报考邵阳县第四中学专业教师人员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邵阳县政府网()上发布并在县内人口集中处粘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8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
①考生须持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相片2张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报名时按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县第四中学各专业教师等职位分类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可多报或重复报名。
③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笔试时间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8月8日—8月9日;
准考证发放地点:县人事局。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
上午9:00—11:00,考公共科目;下午3:00—5:00,考专业科目。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
1、笔试
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法律常识、教育理论及教育法规等,分值为100分;(2)专业科目考试分值为100分,具体考试内容为:
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体育教师:命题范围为相应专业师范类专科知识。
②幼儿园教师:命题范围不超出师范类幼师专业专科知识。
③邵阳县第四中学各专业教师:命题范围为相应专业师范类本科知识。
2、试教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如最后一名试教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试教,试教采取上课的方式。
(2)试教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布。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5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