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135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35名,城区小学教师10名,农村小学教师9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对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它条件,无口吃现象。
(二)具有郓城户籍或已在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报到的毕业生。
(三)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四)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六)凡经公开招聘并办理正式派遣手续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4日---8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郓城镇中学(汽车站西200米路南)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表》;
3、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6张;
4、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和城区小学教师岗位的按学科报名,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按学校和学科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考音乐、美术、英语学科的人员所学专业(或申请教师资格所报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其他学科的所学专业(或申请教师资格所报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5、费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考务费120元;
6、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登录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ycrsj.gov.cn)查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纪委、监察、人社、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这三门科目同时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满分10分。
2、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满分15分。
3、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的专业课知识等,满分75分。
4、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笔试考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因素)。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一般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中小学现行教材。考官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部分招聘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
2、面试费用:每人70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加分因素)×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果同1个招聘岗位中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在考试阶段因弃权和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考试成绩在本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核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对有关证件、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招聘过程中的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分阶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聘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yc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考生与聘用学校签订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县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正式聘用后,纳入正式教师编制管理。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郓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
十、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贴等方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郓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6523219\6905061\6990517
咨询电话:6523025\6583022\6523249
郓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16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