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13年广西防城港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市本级直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岗位和数量及相关资格要求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3名市直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防城港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普通高中和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有1年以上任教经历;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任教经历;校医要求具有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教师岗位的要取得招聘岗位对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符合年龄要求,报考校医岗位的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符合年龄要求。(注:本条件的“以上”含本数)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报名者到广西防城港市教育局领取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报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万路21号教育综合大楼一楼大厅。
网上报名:报名者从防城港教育信息网(www.gxfcgedu.com)进入,在“教师招聘”中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打包(每个压缩包最大不超过5M),进入“修改报名信息栏”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和照片备审,考生可从“查询审核情况栏”中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网上报名者,须于报名时间结束后三天内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防城港市教育局613室)复核,并交报名费。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相关材料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任教经历证明、相关加分材料等有效证件,近期1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属于在职在编人员的需出具辖区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考试收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精神,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需到现场交纳报名和考试费用(实际收费标准按防城港市物价部门批复执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和因报考岗位人数不足等因素不能参加考试者退还考试费。
3.报考人员报名登记和参加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4.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学校一个岗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考试
1.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笔试和面试工作由防城港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报考教师岗位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理论知识,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及时事政治等内容。校医岗位的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卫生专业知识、急救和防疫常识、医德医风等内容。笔试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职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4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内容为防城港市现行相应学科教材;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对招聘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但又急需用人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加分
在职教师近5年以来获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称号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列入教师园丁工程国家A类、省B类培养对象的分别加2分、1分;以上单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加分最高累计不超过3分。
(三)考核、体检、公示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确定的考核对象中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确定的体检对象中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接受体检的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允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7日内提出,由防城港市教育局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待遇
一经录用,办理调动、入编、聘用手续,享受相应的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27日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防城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笔试时间:2013年8月上旬
(四)面试时间:2013年8月下旬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0—2201133、2200959。
监督电话:2201188
附件:防城港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防城港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
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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