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推进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的顺利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学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9名(语文5名、数学2名、政治2名)、中学教师5名、小学教师23名、市华侨学校教师49名、江平镇中心幼儿园教师9名、马路镇中心幼儿园教师5名、市幼儿园教师1名,全市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01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条件
详见201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对口,取得招聘岗位对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至1995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5月1日后出生);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因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接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六)曾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试教、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整个招聘程序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2013年6月上旬)
1.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22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东兴市教育局人秘和计财基建股(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兴东路201号);邮编:538100;
(4)联系人:黄生贤、卢道文;
(5)联系电话:0770-7681247,传真:0770-7675110;
(6)报名办法及要求:
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可现场填表,也可从东兴人力资源网下载(网址http://www.dxrl.com/)。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教师资格证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近期同底小2寸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以寄出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③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④报名考试收费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登记和参加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要一致。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
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上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到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因报考职位人数不达到开考比例的,退还报名考试费,自愿放弃考试者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各招聘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才予开考,若不达到开考比例的,须由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题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上级有关部门命题和评卷。笔试内容主要是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上旬(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3年7月中旬。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7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