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教师招聘简章
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德政办字[2010]41号)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人〔2006〕35号)的规定和要求,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14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共招聘14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历无教师资格证愿意从事教育事业者也可应聘,被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二学历为本科或专升本人员,其专科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2013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校证明)、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考试费80元,填上报名信息的“夏津县2013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www.xiajin.gov.cn下载)。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15日,地点:县就业办公室(龙青宾馆院内)
联系电话:3211748、321011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资格复审小组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试、加分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30%,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分值为70%,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9日上午,8:30-11:00
笔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
2、面试(说课)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现场抽取顺序,按所报考岗位现行教材中的指定内容说课。30分钟准备时间,实行封闭式备课、说课,教材由组织者提供,说课不得用多媒体等电教设施器材。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聘请异地评委,现场打分。面试费用70元。
3、加分及其他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应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应聘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学生要出具省、市组织部门盖章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加分。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面试成绩、加分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考试、考核、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附件:夏津县2013年教师招聘计划
夏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夏津县2013年教师招聘计划
序号 |
单位 |
2013年招聘计划 |
备注 |
1 |
实验中学 |
2 |
|
2 |
实验小学 |
1 |
|
3 |
第二实验小学 |
1 |
|
4 |
希望小学 |
1 |
|
5 |
银城 |
15 |
|
6 |
北城 |
7 |
|
7 |
开发区 |
4 |
|
8 |
南城 |
14 |
|
9 |
宋楼 |
5 |
|
10 |
白马湖 |
7 |
|
11 |
郑保屯 |
4 |
|
12 |
渡口驿 |
10 |
|
13 |
双庙 |
6 |
|
14 |
田庄 |
8 |
|
15 |
新盛店 |
10 |
|
16 |
苏留庄 |
13 |
|
17 |
雷集 |
10 |
|
18 |
东李 |
14 |
|
19 |
香赵庄 |
8 |
|
20 |
合计 |
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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